中国政协的主要职能、性质和地位

中国政协的主要职能

  中国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

  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以全国政协名义召开的专题协商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别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

  政治协商依照程序进行。

  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中国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中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是参加中国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国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

  参政议政的内容主要有: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议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等。

  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有:反映社情民意、各种协商例会,各种专题议政会、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委员视察、考察、政协委员参与中共党委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检查和巡视。

 

中国政协的性质和地位 


  中国政协的性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国政协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实行“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其参加单位中包括中国共产党、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科协、台联、侨联等8个主要人民团体,中国56个民族和五大宗教团体的代表人物,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其他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具有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真正体现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联合。

  中国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中国政协中,各民主党派可以就国家和地方大事和多党合作中的重大问题,以本党派名义通过多种形式发表意见,开展政治协商,同共产党实行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加强。

  中国政协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中国政协作为实行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载体,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协商议政,是扩大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体现。

  中国政协的地位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创立了与国情和国体相适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形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中国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管理国家事务的行政机关;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与人大、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在决策前协商,一个在协商后表决作决策,一个在决策后执行,三者统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司其职,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