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选览

当前位置 > 首页 > 提案选览

关于加强对全区外卖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作者:提案委    时间:2018-05-23

 

提案者:吴家黎  

案由:关于加强对全区外卖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提案内容:

随着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外卖订餐成为一种新的快速增长的社会消费需求,人们足不出户即可让商家送餐上门虽然餐饮外卖的确能方便大众生活所需,但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却逐渐令人担忧。

一、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信息模糊。从事外卖餐饮主要集中在三类商家,一是专业餐饮店附带网络外卖,此类商家是相关部门集中管理督查的重点对象,,传统监管方式能够得到覆盖。二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此类商家本身经营能力有限,其主要经营特点为小、乱、散、差,为食品监管痛点。三是所谓的“家庭厨房”和“网络私厨”。此类商家属于完全无营业执照范围,难以排查经营点,为食品监管盲区。

(二)监管机制薄弱。外卖餐饮涉及四个主体,即商家、第三方平台、消费者和政府监管部门,由于外卖餐饮行业目前尚属发展中行业,因此容易存在监管漏洞。一方面政府对这其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尚未引起完全重视,没有对从事外卖商家进行全方面登记,导致不法商家“浑水摸鱼”。另一方面监管方式参差不齐,整体把握没有严口径。

(三)线下监管不力。线下监管目前成本消耗较大,由于经费、技术、人员等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多重限制,政府依靠其有限的资源很难覆盖和掌控网络外卖食品经营者以及第三方平台的准确信息,很难对所有外卖商家的经营资质、卫生条件等一一监管,当前的审核主要还是依靠人工对比甄别,效率和准确率都较低。

二、工作建议

(一)确立准入标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出台《关于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指导意见》,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上级政策精神,加强监管力度,指导督促网络订餐平台其规范落实准入审查及日常管理制度,根据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数据,对从事外卖餐饮的不同类型商家加强经营资格审查以及登记备案,以确保开通网上订餐的商家及其销售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行业规定。

(二)强化线上监督。线下商家固然是监管的重点,但也应该加强对线上平台的督查管理。落实运营订餐的网站和实体商家签订合同,由第三方平台负责外卖商家资格初步审核,一方面要求其帮助加强对不符合条件的商家进行禁止上线,另一方面可明确权责。

(三)建立常态化监管。加强网络订餐日常监管或定期排查,注重对经营者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经营状况、产品质量等审查,对每次审查的问题进行登记并及时公示,保证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正面宣传。网络上关于外卖食品安全的报道层出不穷,关于外卖食品安全的问题屡禁不止,不法商家为牟取利益不择手段,因此建议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外卖行业的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监管的舆论氛围。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单位加工经营过程进行网上实时播出,接受消费者监督,推进入网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建设和社会共治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