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醇儒廉吏卫承芳之三

作者:杨建华    时间:2017-06-26

明隆庆三年(1569),时年27岁的卫承芳,被朝廷派往湖广德安府应城(今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任知县。任上,他廉洁自律,勤政为民,还在现应城市鱼子巷(鱼子河)奉修云雨风雷山川坛,称作“南坛”,流传至今。

       顺应民心,奏疏重修“南坛”

卫承芳经过三个多月的长途泼涉,翻山越岭,舟马劳顿,在深秋的一天,抵达应城县衙,为尽快对应城民情县情有所了解,迅即进入工作状态,带上县衙的官、吏、役一班人,到县城西南角的鱼子河畔调研水旱情况,以及当地百姓的民风民情。在视察中,尤其在如何治理河道上,如何利用这条丰沛的水域,卫承芳从长远规划如何给百姓生活创造福利的愿景,生发了自己的构想。

在明隆庆年间,朝廷对地处武汉、襄樊、荆沙三角区域的应城并未重视。此时的卫承芳,面对碧浪逐波的宽阔河面,两岸山峦叠嶂的偏僻之地,同时他还了解到90多年前的前朝弘治七年(1492),当时的德安府官员最初号令老百姓捐资修建过“云雨风雷山川坛”,经历几十年却没实现老百姓的愿望,个中缘由,是因到此为官的官吏,平庸无为,贿赂贪腐。让这位27岁的县官更多的思考和感叹,站在乱石累累杂草丛生的遗址上,顿生铮铮誓言:为民所思,乃民心所向;使命不懈,唯勤勉廉正。

眼前的景象,是一片破败和贫困的环境,尤其没有治理好河道,遇到洪涝时节对两岸田土庄稼造成破坏。边走边看边沉思的卫承芳,遇到几个老百姓坐在一块石头上长吁短叹,经过一番询问,都说每逢大旱或遇到水涝时节,两岸百姓都会遭受生命和财产损失,老百姓期盼疏浚河道,也希望在此修建“云雨风雷山川坛”(南坛),祈祷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自明朝洪武元年(1368)以来,开国皇帝朱元璋就非常重视修建“社稷坛”(北坛)和“云雨雷电山川坛”(南坛),以此归纳民心维护一统天下更加稳固。于是,卫承芳提笔奏疏朝廷拨款重修“南坛”——云雨风雷山川坛,以此顺民意聚民心,稳定社会,造福百姓而安居乐业。他在奏折中写到:圣人曰,事在四方,权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月扣俸禄,同甘苦作表率

苦等半年之久,隆庆四年夏(1670),朝廷准奏卫承芳在鱼子河的鱼子港原址重修云雨风雷山川坛。虽然皇帝准允,而所拨数官银额,与实际预算修好,相差甚远,其经费缺口要县衙自行筹款解决。卫承芳感到这份沉重的压力,在皇命不可违,民心不可失的两难境地下,卫承芳力排众议:衙门官吏,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月扣俸禄,同甘共苦,修建南坛。

在工程即将开建之时,一位老衙役借机向卫承芳建言献计,趁此增加“火耗”。年轻气盛的他,非常气愤,对这名老衙役恨恨地批评,说道:吾到此为官,竭力革除火耗之弊,还民心于安定,绝不可违也。据有关资料记载:自明朝建立以来,朝廷规定,凡上交国库的税银必须为银锭,在民间流通的都是碎银,各级官吏要把碎银熔化重铸,通过再次加工为银锭的损耗,称之为火耗。州官县衙以火耗为名,强制百姓在应缴纳数额碎银之外又加收一些碎银弥补火耗亏空,而百姓多缴纳的一部分,即为补足差额的碎银,被各级官员层层贪污,揣进腰包。

据明朝各级官吏俸禄资料,新任县令卫承芳的月俸禄(工资),约为九十石大米,价值约35两银子,除养家苦口外,还要支付衙差杂役吃喝的工钱,工资之低,入不敷出。当他决定每月从俸禄中扣除十两银子捐建南坛的工程上,县衙一帮人公开反对。张姓老衙役倚老卖老说道:吾朝历代以来,火耗如此,一个县令,尔等廉正,一己之力,大海之一滴,能巨浪可淹没之?在从衙役面前,老衙役的狂放,令年轻气盛的卫承芳愤怒拍案:守清廉而为民,此生不悔,不从污纳垢,乃行于心也。尔等督吾之行为,若敢触犯律条,违之乱为者,必将严惩。

以身作则,惩贪腐美名传

在修建中,卫承芳与百姓同吃同住,挖土抬石,餐风露宿,事无巨细,亲临过问,体恤民情,平易近人。同时,卫承芳还在工地上立下一块木牌:勤勉为理政己为先,廉洁秉公拒贪腐。告诫衙门官员们,若懒政无为,借机吃卡而怠慢工期,必将严惩。

正是卫承芳的清廉正直之举,赢得老百姓的称赞,其行为感染了当地的一些富豪乡绅贤达,在外做官的应城人士,为重修风雨雷电山川坛充满激情和信心,纷纷捐粮捐款。据传,在此坛开工不久,一位跟随县衙近40年的徐姓老衙役,一位乡绅的捐款入账时,他以大记小,仅有二两碎银被卫承芳查出后,在工地现场当众杖打二十大板,按朝廷律法,罚一年苦役。

据《湖北通志》记载:卫承芳在任期间,不仅在鱼子河的鱼子巷重修了“云雨风雷山川坛”——南坛,还带领百姓疏浚了河道,修建了码头,建立了交易市场,在两岸开垦了田地,繁荣了商贸往来,为应城百姓办了许多实事和好事,政绩卓著,传为美名。于明隆庆六年(1572),调任南京吏部清吏司主事。